2025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信息简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环办科技[2018]5号)文件要求,现对江苏海纶染整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信息公开如下:
1、审核单位:江苏海纶染整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沙美霞
3、联系人及电话:沈星辰15162882144
4、单位地址:如皋市长江镇(如皋港区)滨河路36号
5、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年产针织面料(棉)8000吨
6、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以及印花、定型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采取静电除油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 2024年度的例行监测报告,有组织排放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标准排放限值;有组织排放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中标准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总悬浮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标准排放限值。
(2)废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5年第19号、2015年第41号)要求后接管至如皋市富港水处理有限公司,尾水排入皋南河。
(3)固废:企业固废主要为废布料、包装材料、废油、污泥、生活垃圾,废布料、包装材料、污泥收集后综合利用,废油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环卫清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入《江苏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2)130号),企业决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现将江苏海纶染整有限公司生产及排污情况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指导。